收钱“讲原则”是在欺骗谁?
2015-04-17 14:52:18? ?来源:东南网 责任编辑: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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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(15日),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发布文章,揭秘菏泽市委原常委、统战部原部长刘贞坚受贿案公诉幕后。根据文章,指控刘贞坚的44笔犯罪事实中,除有3笔计118万余元收自企业、个人贿赂外,其余41笔计739万余元均收自下属贿赂。该案取证对象超过100人,44本卷宗和41张同步录音录像光盘装满两辆小推车。(新华网) 大贪刘贞坚开设“夫妻档买卖店”,进行买官卖官的不法勾当,在长达5年的时间,仅一位乡镇党委书记没有给他“进贡”,涉案人数之多,牵涉面之广。而刘贞坚竟还大言不惭的说道:“自己收钱也是原则的,有能力的人才收,没能力的人一概拒绝。”这样极具讽刺意味的“外交辞令”,到底是在欺骗谁? 近日,季建业落马,也是把责任推在“朋友圈”,说自己交友不慎,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发表忏悔宣言,觉得自己好像就完全是被迫的,是被陷害了一样,把自己衬托得多“高尚”,多“清廉”。刘贞坚也是说自己有“原则”,钱不会乱收,也是在变着花样为自己开脱,自己做自己的“辩护律师”,为自己洗脱罪名。其实,笔者认为,作为党员干部,犯错了就是犯错了,又岂能连承认错误的勇气都没有,事后找原因“放马后炮”,装可怜,又岂会得到法律的宽恕和群众的原谅呢? “我收钱是有‘原则’的,可不是谁的钱都收”,首先,收钱就是犯法之事,党员干部都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奠基者和执行者,又怎能依法犯法,公然打着“讲原则”的“幌子”进行腐败呢?其次,钱不乱收,难道收钱还分三六九等?收了的就能“心安理得吗?刘贞坚此语无异于为自己开脱,又有何必要揣着明白心去装糊涂呢? “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”,党员干部也不能避免,知法犯法者还必须严惩。如果连认错的勇气和决心都没有,出事就怪在别人头上,那么岂不是让自己一错再错。“人之初,性本善”,党员干部何不多一分善良,多一分果敢,多一分坚定,多一分勇气;少一分邪恶,少一分软弱,少一分犹豫,少一分贪婪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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