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洋垃圾服装”屡屡入境,到底咋管?
2017-06-09 18:17:45? ?来源:东南网 责任编辑: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|
厦门海关6月7日通报,该海关查获一起海上偷运走私“洋垃圾”案件,查获来自韩国的旧服装3596包、共计500吨。许多衣服上带有明显的穿着痕迹和污渍,部分内衣上甚至还带有血渍,来自二手市场、太平间等。另外办案人员在清点过程中,还发现了大量童装。(6月8日中新网) 沉寂了一段时间的洋垃圾走私最近又开始抬头。近日,“垃圾服装”走私入境我国被查获的案件不断见诸报端,而且量特别大,一般每次都是数百吨。像深圳日前曾查获了一个549吨的“垃圾服装”走私案;广东汕尾市日前查获走私“垃圾服装”780吨……这些被查获的“垃圾服装”,可能只占走私进入我国的“垃圾服装”的冰山一角。“垃圾服装”主要来自日本、韩国、欧洲等地。据悉,日本每年向海外出口的垃圾高达1000万吨,其中90%都倾销给中国。试想,如果每次都被查获,还会有人冒险走私吗?正是因为经常走私成功,才会有人屡屡去闯关。 “垃圾服装”我国造成的伤害甚至胜过毒品。这些“垃圾服装”有的是从垃圾堆上捡来的,有的是来自太平间从死人身上换下来的,有的还带有艾滋病等病毒,真的让人不寒而栗。而且这种服装只经过简单分拣、漂洗后,有的根本不消毒、不清洗就流入夜市、地摊、网络店铺、外贸服装店等进行销售,严重影响公众的人身健康。 虽然洋垃圾危害巨大,但近年来洋垃圾的走私活动不但没有消失,反而越发猖獗。其根本原因还在于有“市场”,有巨额利润的吸引。一些国家之所将垃圾“出口”,是因为很多国家严禁在垃圾回收和处理过程中对环境的破坏,并强制企业对垃圾进行再利用。但垃圾处理和再利用费用较高,所以不少外国企业盯上了管理较松的中国市场。那些向中国出口垃圾的公司既可以拿到当地政府的垃圾回收补贴,还可以从中国“进口商”那里获得出口收入。而我国一些不法分子则用买垃圾的价格买回这些废料,稍经加工便以几倍、几十倍甚至几百倍的价格卖出。可以说,我国已成为发达国家的垃圾场。 我国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第二十四条规定,国外的旧衣物是禁止入境的。我国对“垃圾服装”走私的各种打击活动也从没断过,那洋垃圾为何像野草一样难以铲除呢?除了一些人追求非法利益外,还在于违法成本太小。一些违法人员走私“垃圾服装”一旦被查到,他们就丢下这些服装不要了,反正值不了几个钱。而政府有关部门则成了负担,不仅要存放、看守,还要根据规定进行分类,付出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成本。因而,常常出现时紧时松的状况,甚至纵容当地一些人经营,从而形成了像广东陆丰市的碣石镇这样的“洋垃圾服装交易专业镇”,已经形成了一条非常成熟的产业链。即使查到后,最多只能扣押物资,很少有人被判刑定罪的。另外也有制度设计方面也存在漏洞。我国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虽然明确规定禁止国外的旧衣物入境。但该法又规定,对于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,实行限制进口和自动许可进口分类管理。因而香港的某些公司正是利用这个模糊的界限,将禁止进口的这些“垃圾服装”以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报关,运往内地。所有这些,都使得打击了十几年的洋垃圾越打越多,犯罪分子的气焰也越来越嚣张。 制度上的漏洞,监管上的漏洞使“垃圾服装”不断流入我国,向我国输送病毒,使我国一些地方中毒也越来越深。再不痛下决心,我国这个“发达国家的垃圾场”将越堆越大。希望国家有关部门能拿出实实在在的措施,彻底切断 “洋垃圾”进口通道。一方面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;另一方面,海关、工商、环保、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形成合力,从洋垃圾走私、收购、加工、销售各个环节进行整治。
|
相关阅读:
打印 | 收藏 | 发给好友 【字号 大 中 小】 |
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(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/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)证号: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(闽)字第085号
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(署)网出证(闽)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-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(闽)-经营性-2015-0001
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,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,不得转载、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
职业道德监督、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591-87095403(工作日9:00-12:00、15:00-18:00) 举报邮箱:jubao@jjjtsb.com 篮球比分直播: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:0591-87275327